應內地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早前申請,國家商務部發公告稱,決定自明日(14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依據相關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同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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