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丨瑞豐新材(300910.SZ) -0.170 (-0.299%) 公佈,1、持有新鄉市瑞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80,948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77%,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79%)的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財務負責人尚慶春先生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70,2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19%,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20%,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進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不減持)。
2、持有公司股份538,261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18%,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19%)的董事、副總經理李萬英女士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34,5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5%,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05%,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進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不減持)。
3、持有公司股份1,407,084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48%,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48%)的副總經理馬振方先生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51,7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12%,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1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進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不減持)。
4、持有公司股份1,333,107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45%,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46%)的副總經理王少輝先生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33,2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11%,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11%,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進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不減持)。
5、持有公司股份117,508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04%,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04%)的副總經理範金鳳女士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9,3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1%,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01%,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進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不減持)。
6、持有公司股份500,51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17%,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17%)的副總經理鄭天驕女士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25,1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4%,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户股份數量後公司股份總數的0.04%,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進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不減持)。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