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2025年7月7日起施行,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重點監控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等異常交易行為。機構投資者應當對程序化交易進行全程管理,建立健全合規風控制度和交易監控系統,有關責任人員應當對交易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
明確程序化交易導致證券交易出現重大異常波動,或者因不可抗力等突發性事件可能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上交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採取限制交易、停牌停市等處置措施。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