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近日,民生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不超过6800万股股份。增持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不超过22.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