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 【地板和人造板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是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地板和人造板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以人造板和地板为核心,目前拥有年产160多万立方米的中高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生产能力,并拥有年产4,700万平方米的地板生产能力。。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鞋跟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等房屋地面装修。公司的人造板业务因拥有先进技术设备、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绿色环保等优势而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生产的“大亚”板材产品质量稳定、密度均匀、规格齐全,是最环保的装修基材。公司的“圣象”地板在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多次获得“全国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木地板十大品牌”等称号。 |
| 02 |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6月,披露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864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40%。其中,首次授予2,524万股,预留34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1.56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按照45%、30%、25%的比例分三期解锁;若预留部分在2017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解锁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平均分两期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以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25%、45%。 |
| 03 | 【品牌优势】目前,“圣象”品牌已成为公司最核心、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2016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显示“圣象”品牌价值已达235.92亿元。同时,鉴于大亚人造板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偏好度、创新力及多年来在中国行业里的地位和影响力,经世界品牌实验室及其独立的评选委员会测评,授予大亚人造板2016年“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1”(人造板行业)荣誉称号。 |
| 04 | 【产品优势】大亚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其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产品质量口碑;公司“圣象”地板产品涵盖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等品种,在生产过程中,围绕着环保,所有圣象产品均符合绿色环保标准,并将“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植于产品的每个细节,从基材、工厂、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环节,构建一条完整的绿色产业链。 |
| 05 | 【营销优势】公司圣象地板营销网络遍布全球,在中国拥有近3,000家统一授权、统一形象的地板专卖店,并开拓了天猫、京东、苏宁的在线分销专营店。在2016天猫618年中大促中,圣象地板跃居“地板”类热销品牌排行榜榜首。大亚人造板总部位于江苏丹阳,在广东、江西等多地设有制造工厂,并在上海、广州、北京、武汉、成都、沈阳、大连等地设有区域营销中心,大亚人造板目前已经成为行业内知名品牌的首选原材料供应商。 |
| 06 | 【5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江苏省宿迁市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投资6亿元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450亩,生产线关键主体设备为进口设备,年需各类木材资源约为70万吨。项目投产全负荷运转后,预计年销售额为7亿元人民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须按照协议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给予支持与保证。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刨花板生产规模,促进公司人造板产业健康发展。 |
| 07 |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6月,公司拟向共计63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授予价格为7.04元/股。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40%、30%和30%,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35%和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