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内地传媒报道,成都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7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即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将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自即日起,去年10月14日或之前购买成都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後即可上市交易;自明年1月1日起,去年10月14日或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仍处於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更好支持居民换房需求。不过,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通知》指出,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同时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鈎机制,提高可贷额度。住宅社区老旧电梯更新个人支付部分可提取公积金。
《通知》提出,提升住房供应质量,将推动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新津等区围绕轨道场站布局优质资源,发展高品质住房;推动青白江、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等完善配套,提升宜居宜业品质。重点商圈商业办公面积持有比例也作出调整,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区重点商圈内不低於40%,其他区(市)县重点商圈内不低於25%,部分经批准区域可降至30%或15%。
《通知》指出,鼓励各区(市)县因地制宜推广直补购房首付等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凭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办理子女入学;加大「房票」安置力度,扩大可选房源范围。此外,支持非住宅配套车位在满足条件後,不限个数销售,并支持商业办公空间混合配置多种功能。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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