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引述消息報道,內地監管部門近期在與多家擬上市企業溝通中,建議企業拆除紅籌架構並使用境內主體尋求本港上市,意味相關公司在港上市前,需向中證監履行境外上市備案程序。
消息指,如企業堅持使用紅籌架構,需解釋並證明必要性。消息亦指,新監管動向已開始在擬上市公司、投行、中介機構及境外投資者中產生一定反響,因拆除紅籌架構意味需將境內經營實體控制權轉回內地,當中會產生高額費用。此外,外資風投及私募在投資內地註冊成立公司時,將面臨更複雜退出路徑。因需在外匯管理規定下完成合規流程,同時面對更長鎖定期。
相關內容《大行》大摩列出新興市場及中國「長倉」基金經理持有前50大港股及中資股名單(表)
紅籌架構為中資國企及民企赴港上市的常用模式,即發行人主體為境外成立的控股,主要業務或資產則在內地。消息稱,內地的有關安排亦有意防止資本外流。
港交所(00388.HK) -1.800 (-0.443%) 沽空 $3.71億; 比率 19.494% 午後倒跌,現報404.6元,跌0.39%,成交342.06萬股,涉資13.97億元。(fc/u)(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沽空資料截至 2026-03-17 16:25。)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