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發布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3月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及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為每月2,500元人民幣(下同),深圳市調整為每月2,520元,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每小時23.7元;珠海、佛山、東莞及中山執行二類標準,均調整為每月2,080元,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9.8元;汕頭、惠州、江門、湛江及肇慶執行三類標準,均調整為每月1,850元,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8.3元;韶關、河源及梅州等10個地市執行四類標準,均調整為每月1,750元,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7.4元。(ta/w)
相關內容人行:完善房地產金融管理 助力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