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津巴布韋政府近日發佈《礦產分類與宣言》,正式將鋰、鎳、鈷、石墨等14種礦產列為受股權和出口管制的“關鍵礦產”,並確立國家通過指定特別目的工具(SPV)行使強制性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則。此舉被指是仿效印度尼西亞的鎳產業路線圖,旨在通過禁止原礦出口、強制外資建設冶煉廠並由國家獲取股權,從而掌控全球關鍵礦產供應鏈。儘管目前該宣言仍為框架性協議,具體持股比例等細則尚待出台,但已在津中資鋰企中引發高度關注。有企業透露,當地已經有項目由津巴布韋政府持股,且實際持股比例達到了15%,新政策主要針對新申請礦權,老礦暫不受影響。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