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內地知名演員劉曉慶近日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並啟動調查。
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通過旗下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人民幣•下同)借款轉為個人收入,並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該企業被指無實際經營場地、員工和社保繳納記錄,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2002年,劉曉慶曾因公司偷稅漏稅1458萬元被羈押422天,其妹夫靖軍作為公司法人被判刑,劉曉慶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她其後通過變賣資產補繳稅款,並重新回歸公眾視野。
此次舉報提及劉曉慶在上海有多次補稅罰款記錄,被指屬於多次違法。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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