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宣布,自昨日(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新规定明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於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且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调整措施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该缴存基数范围的适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此调整适用於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将参照执行。(ta/u)相关内容《大行》大和:内房6月合约销售按月改善 仍首选润地(01109.HK)及越秀地产(00123.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