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确保人民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乡村产业更加兴旺,实现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乡村更加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传承发展,农民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规划指出,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任务,提出要统筹做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完善储备体系和制度建设,优化生猪、棉花及食糖市场调控机制,加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核心种源技术攻关,培育大型种业企业。同时,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大型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应用。
规划并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规划还提到,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及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依法纠正撂荒承包地、破坏耕地生产能力等行为。(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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