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彭博报道,远洋集团(03377)的一个重要债权人团体表示,已经致函公司最大股东中国人寿(02628),敦促其为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提供资金支持。
报道指,债券持有人特设小组的法律代表给中国人寿信函的日期为7月19日,要求该公司履行在远洋集团债券发行通函中列出的义务。这封信提到通函中「与主要股东的关系」这一节称,中国人寿提供不具约束力的支持函、不具约束力的股权购买承诺以及谅解备忘录。
这些文件没有披露,但发行通函中包含主要条款,称中国人寿应利用其保险资金的优势,通过股权、债务或其他方式支持远洋集团。(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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